汽车报废年限1、出租汽车使用年限8年,不得延缓报废。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轻型载货汽车是指厂定最大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等于6吨的载货汽车。
汽车的使用年限最长是几年?跑多少公里必须报废?
从年限看,非营运的9座以下汽车正常使用年限为15年。非营运9座以上汽车、旅游客车、货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 微型货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出租小轿车(排量1.0升以上)的使用年限为8年。排气量小于1升的出租小轿车使用年限为6年;轻型出租汽车、7座(含7座)以下的旅行出租汽车使用年限为5年。
从行驶里程看,轿车、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必须报废。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轻、微型货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必须报废。
汽车报废年限
1、出租汽车使用年限8年,不得延缓报废。2、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4 、轻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10年 ,可延缓最长不超过10年。轻型载货汽车是指厂定最大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等于6吨的载货汽车。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