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制定客运企业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一、车辆档案管理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二、车辆检查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三、车辆保养和审验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深圳市交通局核准的修配厂;(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签章;(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四、车辆报废规定1、报废条件: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2、报废程序(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本文出自《中国交通执法论坛》——网址,原文地址:道路客运安全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xx年“道路客运平安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与要求,强化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着力解决旅客运输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推动“道路客运平安年”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巩固道路客运安全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继续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20xx年以来,我司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开展“道路客运平安年”创建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安全、生产主管经理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结合企业实际和前三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
二、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一是深刻汲取“5.15”重特大事故教训,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公司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应急预案等,不断提高全司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职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充分利用内部办公网络系统、微信平台、《安全专刊》、电子屏、文化廊、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营造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制定各层级双向安全承诺事项,明确和细化承诺内容,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5月举行驾驶员安全宣誓、签名仪式,不断的强化司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加强车辆年审、定期维护以及临近下线车辆的'日常监管工作。一是按时参加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年度审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确保无逾期检测、审验或脱检、脱审事件发生。范文写作二是认真制定二级维护计划,提前通知到期车辆,对维护过程进行全程监管,确保维护标准符合国家规定。三是将到期下线车辆统一停放,由专人办理转出手续,避免车辆违规外流。四是加强对临近下线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督管理,缩短机件使用期限,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行驶要求。严禁临近下线车辆承担外出包车任务。
四、认真落实“84220”制度,严禁公司七座以上客运车辆晚22时至次日早6时,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运行,强制九座以上长途客车、旅游客车驾驶员在0时至5时停车落地休息。
五、大力推进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贯彻实施《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20xx?33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推进精细化管理的通知》,不断提升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促进我司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继续做好道路客运重特大事故预防及应急预案,6月19日,组织开展“客车自燃逃生”、“人口密集场所紧急疏散”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车辆运行动态管控,进一步落实公司《系统车载终端监控管理办法》。一是认真做好日常监控管理工作,规范监控记录、台帐,及时发送警示信息,消除运营车辆超员、超速、不按核定线路运行以及疲劳驾驶等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对车载终端的维护,保持终端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对终端出现故障或装置无法接入联网联控系统的车辆,坚决停运,及时联系厂家及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三是制定完善的奖惩制度,对违规现象、人员进行严查重处。四是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及时纠正车辆运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五是加强对支线、死角车辆的排查,统一造册登记,指定例检点,确保车辆例检落到实处。
七、加强客运包车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交运发号)的要求,严把包车审批程序,根据运行里程合理配备包车驾驶员,加强安全告诫力度,落实驾驶员休息站点。对不具备包车条件(道路、天气、车辆技术状况、驾驶人员技术等)的车辆严禁外出包车。
八、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不同季节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提高安全隐患整改效率,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咸阳“5.15”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我司结合自身实际,立即在全司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截至7月3日,全司共出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1795人(次),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设施设备、车辆审验有效期及司乘人员资质等,进行全面检查,如实登记检查结果,对查出的隐患问题,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整改,整改率达100%。截至目前,共检查司乘人员、岗位人员15819人(次),车辆13470台(次),发现安全隐患167起,现场整改167起。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日报18份。
九、继续开展“安全带-生命带”活动。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采用安全告知、安全提示、视频播放等方式提醒旅客使用安全带,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二是规范安全带的安装和使用,严格落实公司关于安全带的使用、检查制度和规定,及时修复损坏的安全带,保证使用功能正常。三是严格出站检查登记,旅客未使用安全带的禁止出站。四是要求司乘人员在运行途中加大巡查次数,及时提醒、协助、检查旅客使用安全带,进一步提高安全带的佩戴使用率,使乘客佩戴安全带成为常态化。
十、进一步规范客运站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把车辆例检关,出站车辆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加大“三品”安全检查力度,认真执行“逢包必检、逢液必查、逢疑必问”规定,行包安检仪,安检门设置到位,有效做好危险物品的查堵工作,违禁物品上缴及时。坚持“五证一牌一单”报班制度,严格执行出站登记制度,认真检查各营运车辆安全告知视频的播放、安全带使用情况,对凡在发车前未实施安全告知的营运车辆一律不得出站营运。确保客运站场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十一、加大安全告诫力度,严格落实中途乘车旅客行包安检规定。针对不同驾驶员和天气、路况、行车方向与旅客流量变化等情况,制定具体的告诫方案,叮嘱驾驶员牢记安全第一、谨慎驾驶,不超员,不超速,按规定途中休息,确保行车安全。对不能到现场的车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及其他有效途径进行安全告诫。要求司乘人员佩戴三品检查袖标,加强对中途乘车旅客所携行包的检查,杜绝危险物品上车。
十二、严格事故调查处理。进一步强化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严格控制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同时按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发生不断的分公司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农村客运线路车要求每客系安全带吗
没有要求每位乘客都系安全带。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农村客运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法》(GB18565)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97)等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
2车辆维护按照《农村客运车辆维护制度》执行并组织实施。日常维护应在每日发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进行,由驾驶员负责实施。
3、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按照《农村客运车辆报废制度》执行,并不得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
4、农村客运车辆应严格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运行,不得私自变更。
5、客运站在农村客运车辆发车前的安全例检应按照《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严格执行。
6、农村客运企业根据运行车辆的不同营运线路,分别提出包含公路各路面情况、行驶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的营运线路行驶基本要求,供司乘人员参考。
7、农村客运公司要逐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任意更改。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零部件更换情况、检测和维修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等。
8、要强化农村客运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国家规定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额度,所有车辆必须按要求投保,不得漏保、虚保,其中承运人责任险不得低于40万元/座。 9、强化农村客运车辆客运车辆动态监控,自2015年1月1日起,新增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安装使用车辆动态监控装置,之前已经投入营运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7年前加装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并由企业建立监控平台,实行实时监控。
10、对路面狭小路段和存在道路安全隐患的急弯、陡坡、视距不良与过村镇路段,实行限速通行,前后设立限速标志,公路客车行驶的最高速度不得超过路段限速标志规定的车速。一般要求:3.5米及以上的单车道路段最高限速20km/h,受限路段限速10km/h;水泥或沥青路面的双车道路段限速40km/h,受限路段限速15km/h。
11、根据农村客运路线里程、各地地理条件和季节,控制早晚运行的客车通行时间,具体由公安、安监、交通等相关部门确定。
12、农村客运车辆遇大雾、暴雨、冰雪等恶劣天气,应按照公安部门管制要求,禁止通行农村公路。
13、农村客运车辆必须按要求喷贴统一营运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