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并接受申请,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发放《汽车报废通知书》。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汽车报废步骤都是什么,有什么注意事项?
申请车辆报废时,车主需携带行驶证、登记证、身份证,单位车辆还需携带代码证,客运车辆需携带道路运输证和农村客运证明到报废中心申请,申请成功后报废中心可免费拖车,脱审的车不能报废。报废流程:机动车一律持相关证件到倒闭厂填写车辆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申请通过后由汽车报废通知书选择符合规定的企业回收即将解体的车辆,倒闭后由机动车检验义务人检查签字,回收车牌,报经审批后按规定登记报废。
车辆报废流程。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拆解厂营业部填写《机动车停驶/恢复/注销登记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待收费通知,办理牌证。登记并接受申请,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发放《汽车报废通知书》。
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由机动车检测岗确认其符合汽车报废标准,并发放《汽车报废通知书》;车辆本身无重大事故,但年限过长,性能指标下降,属正常自然老化,需申请报废;如因交通事故、火灾或燃烧等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不能再正常使用。且无修复价值的,友友用车提醒您,在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并查验车辆后,可直接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如果车辆无法在其他地方运回,车辆管理所应委托当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进行查验,并出具当地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出具的回收证明或相关证明,可直接办理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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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发动机毁损已没有发动机号如何申请报废
具体流程如下:
1、需要到当地的车辆管理所填写《机动车报废单》。
2、需要当地的车管所查档审核所填写的《机动车报废单》。
3、在《机动车报废单》审核过后,需要将待报废的车辆移送至指定的机动车报废企业,并且还要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4、报废企业人员检查车辆的车架号、发动机号等动力总成是否匹配,确认无误后开始对车辆进行拆解。
5、带着报废车企出具的《车辆报废回收证明》去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到此车辆的报废手续就算全部办理完毕了。
扩展资料: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2、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3、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4、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6、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7、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8、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9、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10、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营运车辆报废年限
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 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 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 15年 6.半挂牵引车 15年 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 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汽车报废怎么申请,有没有限年限?
15年,经检验合格可延长年限。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