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跨区域违法经营,第八十一条规定,违法行为所在地的运输管理机构需记录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抄送许可机构。针对违规行为,第八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机构有权先行登记保存违法证据,对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将情况通知车籍所在地管理机构,影响其车辆年度审验和质量信誉考核。当事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将依法作出处罚,并可能通过司法程序执行。
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主要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如下:
(一)进站车辆营运手续是否齐全,包括道路运输证、线路牌、从业人员资格证;
(二)安全管理、车站、车辆安全检测台是否正常检测,进站车辆安全性能检测;
(三)门检制度检查情况、三品查堵、安全排查;
(四)车站内是否实行人车分流,分隔防护栏是否安装到位,车辆是否分区停放。
1、检查、清理、更换空气滤清器的滤芯,减少发动机吸气阻力,提高混合气的进气量,减少油耗、提高动力,也较便宜。
2、检查、更换火花塞。冬季点火是个大问题,温度低点火能量就低,不爱着车,最好更换多极火花塞,价格不太贵,好点火,能量高很多。
3、检查离合器的自由行程。频繁踩踏的离合器,经过夏季的长期使用,应调整其自由行程量,使得冬季使用离合更精确。
4、检查刹车液和离合器液。刹车液一定要保持正常范围,对冬季行车离合器液安全很重要。
5、调整手刹车松紧。冬季路面滑,手刹车作用更多,需要调整好松紧度,停车时一定要拉上,方可保证不打滑。
6、检查传动系统变速箱油。对于保养精细的车主,有时间一定要查看一下变速箱的润滑油情况,如果颜色深、不再润滑就要更换掉。
7、检查行走系统差速器油。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部分,一般都不会想起,它里面也有较多润滑油。
8、检查轮胎气压。冬季路面磨擦系数低,轮胎气压不可太高,但是更不可过低,外部气温低,轮胎脆,轮胎气压低,柔胎严重可加速老化。
9、轮胎相互交换位置。由于汽车定位有一定外倾角,行驶道路中间高两边低,轮胎内外磨损大不相同,为保证安全减少磨损,应定期给轮胎更换位置。
10、检查蓄电池液位和浓度。入冬后,白天短黑天长,汽车在黑天的行驶时间加长。应检查蓄电池的液位,保持在正常界限内,保证冬季黑天照明电量的存储充足。
11、清洁、检查保险丝盒。清洁、检查、及时更换有问题隐患的保险丝,保持保险盒干净,避免冬季黑天行车因保险丝问题而抛锚。
12、检查、更换冬季玻璃水。在冬季零摄氏度以下环境中,应更换抗冻的冬季玻璃水,或者更简单,玻璃水中加入适当比例的酒精即可达到降低冰点、抗冻的目的。
13、检查橡胶雨刮片。冬季气温低,老化的橡胶雨刮片是僵硬的,无法使用,为保证安全,最好此时更换。
14、检查前后备灯光、灯泡。事先检查、更换好变黑的灯泡,可减少在冬季里换灯泡的可能。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章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章涉及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根据第七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需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的经营活动进行定期且依法的检查,确保规范运营。检查人员需严格遵守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以确保公正执行。
第七十七条强调了监督重点,通常在客运站、旅客集散地进行,必要时可在公路路口实施,但必须避免无理由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工作人员需出示统一制式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检查。
第七十八条规定,检查时需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参与,并可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和查阅资料,同时尊重商业秘密。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信息。
遇到超载情况,第八十条指出,工作人员应立即制止并采取措施安排旅客,保障乘客安全。对于跨区域违法经营,第八十一条规定,违法行为所在地的运输管理机构需记录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抄送许可机构。
针对违规行为,第八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机构有权先行登记保存违法证据,对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将情况通知车籍所在地管理机构,影响其车辆年度审验和质量信誉考核。
第八十三项提到,对于无证且无法提供其他证明的车辆,可以实施暂扣,由机构出具暂扣凭证,并妥善保管,不得滥用或收费。当事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将依法作出处罚,并可能通过司法程序执行。
扩展资料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于2005年7月12日由交通部发布;根据2012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4次修正。该《规定》分总则、经营许可、客运车辆管理、客运经营管理、客运站经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8章101条,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转载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 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