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营运大客车使用的年限
法律分析:营运大客车使用的年限是10到15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准则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流程解决,延缓报废使用不超出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一个检验周期持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准则,要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解决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型客车报废年限
对于小客车的报废标准分为三类:1、营运且性质为出租客运的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行驶里程参考数为60万公里。
2、营运且性质为公交客运的汽车:使用年限为13年,行驶里程参考数为40万公里。
3、非营运小型客车:无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参考数为60万公里。
法律依据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汽车的使用年限最长是几年?跑多少公里必须报废?
从年限看,非营运的9座以下汽车正常使用年限为15年。非营运9座以上汽车、旅游客车、货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 微型货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出租小轿车(排量1.0升以上)的使用年限为8年。排气量小于1升的出租小轿车使用年限为6年;轻型出租汽车、7座(含7座)以下的旅行出租汽车使用年限为5年。
从行驶里程看,轿车、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必须报废。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轻、微型货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必须报废。
汽车报废年限
汽车强制报废已取消15年的年限,改成60万公里引导报废。这是否意味着,买辆车就可以安心开一辈子了?首先,年检不允许。新车六年免检,六年后一年一检,十五年后半年一检。经历过年检的人应该深有体会,年检不仅费时费钱费心,而且根本起不到年检应有的作用。年检实际上是在毁车,加速汽车报废,这是多数人对年检的印象。人们呼吁取消私家车年检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不是没有道理。
其次,排放标准的限制。排放标准更新的越来越快,也越来越严。不符合标准的车,将面临上牌过户困难,市区限行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会逼着车主换车,或按规定引导报废,虽然行驶里程还未到60万公里。心中虽万般无奈,但终归有苦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