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制定客运企业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深圳市交通局核准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本文出自《中国交通执法论坛》——网址,原文地址:
客运公司经营科管理制度 谁能给个范文
客运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公司化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益,规范旅游运输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塑造旅游运输优质文明服务形象,促使公司客运管理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客运管理机构、人员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主管客运工作副经理,设立客运管理部门:客运科。
第三章 客运工作岗位职责
第三条 分管客运副经理工作职责
1. 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路交通运输行政法规、安全生产法规。按照一岗双责,按照公司制定的客运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公司车辆的经营工作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2. 作为公司客运主管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主管工作的安全生产、消防、防盗、防洪、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工作,提高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 主办公司经营类证照换发工作。
4. 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推行顾客满意服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5. 审查线路牌资源的时效性,严格控制线路牌的投放与回收管理,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运力。适时开辟新线路,增设新的客运服务项目。
6. 根据市场环境,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加大对旅游客运车辆的管理。
7. 融洽公司与外部经营伙伴的关系,妥善衔接与上级客运管理部门的关系,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8. 审核客运生产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分析、确定合同的合法性,督促相关责任人完善经营合同,确保合同的时效性。
9. 定期检查规费缴纳情况。
10. 根据旅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主管范围内对人员进行合理调配,考核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业绩。
11. 负责组织公司每年线路客运许可证的投标工作。
12. 监督客运科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条 客运科工作职责
1.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有高度责任心,秉公办事,做好本职工作。
2. 负责与省市有关部门及业务单位的衔接工作,做好车辆的发展工作,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工作,提高本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 做好线路牌资源的管理及各项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4. 定期对生产经营状态做出分析,对生产经营提出建议,为公司的发展做好参谋。
5. 做好车辆定点停放工作和线路牌、营运证的收缴、发放和记录工作。
6. 处理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和违规投诉,提高运输服务质量,确保线路资源不流失。
7. 负责旅游客运车辆服务质量的监督工作,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工作,每位客运管理人员同时也是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8. 加强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保证旅游运输的服务质量,文明行车,热情礼貌服务。
9. 负责公司《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旅游包车线路牌、线路牌副卡的办理及换发工作和道路运输证的年度审验。
10. 负责重大节假日旅游线路客流预测和运力安排,组织好疏运工作及紧急情况下运力调度,合理安排运力的投放。
11. 负责公司每年线路客运许可证的投标工作。
第五条 客运科长工作职责
1. 负责客运科日常全面工作。
2. 按照一岗双责,作为客运业务管理安全第二责任人,必须对客运科的安全生产、消防、防盗、防洪、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加强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本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部门安全监察工作。
3. 负责车辆业务、调派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禁行违规线路规定。严格安排车辆每日行程,落实单驾日行程不超四百公里、双驾日行程不超八百公里规定。夜间十点至次日凌晨六点期间不安排车辆在山区三级以下道路(含)行驶。
4. 严格车辆技术性能审查,严禁病车上路。
5. 严格落实驾驶员出团前趟次谈话、趟次安全学习。
6. 负责与省运管局、市交管处、旅游运调中心的衔接工作,协助分管副经理做好车辆的发展工作。
7. 定期对生产经营状况做出分析,对生产经营做出建议,为分管领导做好参谋。
8. 考核本科室人员工作质量。对安排的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和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9. 处理车辆营运过程中的旅客投诉,提高旅游车辆运输服务质量。
10.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客运科务会议。对当月经营活动进行分析。
11. 完成公司及主管经理下达的各项临时任务,公司启动各项应急预案时,必须无条件积极参与。
第六条 客运科其他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 按照一岗双责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2. 负责车辆业务联系工作。严禁承接违规线路业务。严格审查车辆出团线路安排,落实单驾日行程不超四百公里、双驾日行程不超八百公里规定。夜间十点至次日凌晨六点期间不安排车辆在山区三级以下道路(含)行驶。
3. 严格执行驾驶员出团前趟次谈话、趟次安全学习规定。
4. 严格执行车辆技术性能审查,严禁病车上路。
5. 负责路线路牌资源的管理,清理与核对工作。
6. 负责车辆客运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各类报告的上报、存档工作。
7. 负责公司与省运管局、市交管处、业务单位的衔接工作。负责公司新增车辆和所有在册车辆的证照换发工作。
8. 处理车辆营运过程中的旅客投诉,提高旅游车辆运输服务质量。
9. 负责车辆调度。
10. 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客运公司经营科管理制度 谁能给个范文
客运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公司化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益,规范旅游运输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塑造旅游运输优质文明服务形象,促使公司客运管理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客运管理机构、人员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主管客运工作副经理,设立客运管理部门:客运科。 第三章 客运工作岗位职责 第三条 分管客运副经理工作职责 1. 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路交通运输行政法规、安全生产法规。按照一岗双责,按照公司制定的客运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公司车辆的经营工作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2. 作为公司客运主管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主管工作的安全生产、消防、防盗、防洪、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工作,提高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 主办公司经营类证照换发工作。 4. 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推行顾客满意服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5. 审查线路牌资源的时效性,严格控制线路牌的投放与回收管理,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运力。适时开辟新线路,增设新的客运服务项目。 6. 根据市场环境,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加大对旅游客运车辆的管理。 7. 融洽公司与外部经营伙伴的关系,妥善衔接与上级客运管理部门的关系,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8. 审核客运生产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分析、确定合同的合法性,督促相关责任人完善经营合同,确保合同的时效性。 9. 定期检查规费缴纳情况。 10. 根据旅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主管范围内对人员进行合理调配,考核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业绩。 11. 负责组织公司每年线路客运许可证的投标工作。 12. 监督客运科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条 客运科工作职责 1.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有高度责任心,秉公办事,做好本职工作。 2. 负责与省市有关部门及业务单位的衔接工作,做好车辆的发展工作,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工作,提高本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 做好线路牌资源的管理及各项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4. 定期对生产经营状态做出分析,对生产经营提出建议,为公司的发展做好参谋。 5. 做好车辆定点停放工作和线路牌、营运证的收缴、发放和记录工作。 6. 处理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和违规投诉,提高运输服务质量,确保线路资源不流失。 7. 负责旅游客运车辆服务质量的监督工作,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工作,每位客运管理人员同时也是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8. 加强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保证旅游运输的服务质量,文明行车,热情礼貌服务。 9. 负责公司《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旅游包车线路牌、线路牌副卡的办理及换发工作和道路运输证的年度审验。 10. 负责重大节假日旅游线路客流预测和运力安排,组织好疏运工作及紧急情况下运力调度,合理安排运力的投放。 11. 负责公司每年线路客运许可证的投标工作。 第五条 客运科长工作职责 1. 负责客运科日常全面工作。 2. 按照一岗双责,作为客运业务管理安全第二责任人,必须对客运科的安全生产、消防、防盗、防洪、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加强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本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部门安全监察工作。 3. 负责车辆业务、调派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禁行违规线路规定。严格安排车辆每日行程,落实单驾日行程不超四百公里、双驾日行程不超八百公里规定。夜间十点至次日凌晨六点期间不安排车辆在山区三级以下道路(含)行驶。 4. 严格车辆技术性能审查,严禁病车上路。 5. 严格落实驾驶员出团前趟次谈话、趟次安全学习。 6. 负责与省运管局、市交管处、旅游运调中心的衔接工作,协助分管副经理做好车辆的发展工作。 7. 定期对生产经营状况做出分析,对生产经营做出建议,为分管领导做好参谋。 8. 考核本科室人员工作质量。对安排的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和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9. 处理车辆营运过程中的旅客投诉,提高旅游车辆运输服务质量。 10.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客运科务会议。对当月经营活动进行分析。 11. 完成公司及主管经理下达的各项临时任务,公司启动各项应急预案时,必须无条件积极参与。 第六条 客运科其他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 按照一岗双责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2. 负责车辆业务联系工作。严禁承接违规线路业务。严格审查车辆出团线路安排,落实单驾日行程不超四百公里、双驾日行程不超八百公里规定。夜间十点至次日凌晨六点期间不安排车辆在山区三级以下道路(含)行驶。 3. 严格执行驾驶员出团前趟次谈话、趟次安全学习规定。 4. 严格执行车辆技术性能审查,严禁病车上路。 5. 负责路线路牌资源的管理,清理与核对工作。 6. 负责车辆客运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各类报告的上报、存档工作。 7. 负责公司与省运管局、市交管处、业务单位的衔接工作。负责公司新增车辆和所有在册车辆的证照换发工作。 8. 处理车辆营运过程中的旅客投诉,提高旅游车辆运输服务质量。 9. 负责车辆调度。 10. 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客运企业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深圳市交通局核准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本文出自《中国交通执法论坛》——网址,原文地址: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9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第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第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第五条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第二章 车辆基本技术条件第七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
(六)危货运输车应当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的要求。第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
在对挂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年度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件。第九条 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第三章 技术管理的一般要求第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第十一条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置相应的部门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辆数量和经营类别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对车辆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第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车辆维护、使用、安全和节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有关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标准,结合车辆技术状况和运行条件,正确使用车辆。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制定车辆使用技术管理规范,科学设置车辆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并定期考核,提升车辆技术管理水平。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应当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档案内容应当准确、详实。
车辆所有权转移、转籍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当随车移交。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运用信息化技术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怎样制度三级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太多了!我们公司的目录:QM-1.0-KZ 规章制度QM-1.1-KZ 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
QM-1.2-KZ 客运站管理制度
QM-1.3-KZ 关于加强营运客车安全门检管理的规定
QM-1.4-KZ 事故救援预案
QM-1.5-KZ 客流高峰应急运输处理预案
QM-1.6-KZ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QM-1.7-KZ 旅客遗留物品管理规定
QM-1.8-KZ 服务质量投诉处理规定
QM-1.9-KZ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QM-1.10-KZ 站长值班制度
QM-1.11-KZ 危险品查禁制度
QM-1.12-KZ 验证和签字制度
QM-1.13-KZ 卫生管理办法
QM-1.14-KZ 关于文明创建中创卫工作的若干规定
QM-1.15-KZ 候车室卫生管理制度
QM-1.16-KZ 防汛防洪防台、抗灾抢险预案
QM-2.0-KZ 作业指导书
QM-3.0-KZ 考核标准及其他
QM-3.1-KZ 日常工作考核办法
QM-3.2-KZ 车况门检责任书
QM-3.3-KZ 出站门检安全责任书
QM-3.4-KZ 行车人员安全责任书
QM-3.5-KZ 危险品检查员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