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是为确保上路行驶的车辆符合运行安全技术要求所进行的检测工作,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验车,业内也称“过线检”。审核通过后,车主才能领取相应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同时,保险公司除了对未按期年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进行赔付外,对丢失车辆也同样拒绝赔付。不论五座还是七座或以上,都是每两年年审并过线检查。
年检和车检有什么区别
年检和车检有什么区别
年检和车检有什么区别,车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是很重要的,有车族对于车辆的年检和年审都比较熟悉,但两者的区别是什么很多人并不知道,下面分享年检和车检有什么区别及相关资料。
年检和车检有什么区别1
什么是年检?
年检是为确保上路行驶的车辆符合运行安全技术要求所进行的检测工作,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验车,业内也称“过线检”。
车辆年检主要按照汽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进行检测,包含以下三步。
1、人工部分检查
主要包括:车辆唯一性检查、违章查询、车辆特征参数、车辆外观、车辆安全装置、车辆动态检查、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2、仪器部分检查
主要是检测与机动车安全性能相关的部分。如车速表检测、制动力检测、发光强度及高度检测、轮向轮侧滑量检测。
3、公安部门审核
所有检测完成之后,还需要将资料上传到车管所。审核通过后,车主才能领取相应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什么是年审
年审,是以年为单位,对车辆所做的例行检查(含机动车检测)。它需要车主带上行驶证和保险单(卡),提前查询该车的违章记录、车辆是否年检过期未检。如有违章,需要车主先处理完违章才能进行年审。
简单来说,年检只是年审的中其中一环。
六年免检是指?
六年免检是指“非运营的小型客车”六年内不需要年检(过线检) ,但仍需每两年办理年审手续,领取年审合格标。
(在办理年审时一定要注意处理掉所有违章、保险在有效期内、车船税已购买)
免检车辆的条件有哪些?
1、非营运车辆
2、9座及以下
3、六年内新车
4、轿车、微型普通客车、微型越野客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
5、面包车和重大伤亡事故车除外
9座以下(含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年检的政策,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则需每两年检验1次。
逾期年审的后果?
1、扣分罚款扣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逾期未年审车辆会被视为“未按规定年检”,将不允许上路行驶。若上路行驶将被扣留车辆,同时扣3分,罚款200元,同时车辆将被暂扣,强制年检后才可放行。
2、不能出险
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以及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等情况,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保险公司除了对未按期年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进行赔付外,对丢失车辆也同样拒绝赔付。
年检和车检有什么区别2
年检是指每个车辆都必须要进行的异响检测,相当于给车做体检,包括车辆底盘、颜色、保险杠、后视镜、发动机、喇叭、信号灯等,及时消除车辆的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年审是指车和人,不仅需要对车做完全检查,还要对车主的行驶证、驾照、保险做审查,车主还要处理好交通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年检和车检有什么区别3
6年免检不等于6年免审
6年免检不等于6年免审。6年免检指的是6年内免除车辆到检测站上线检测的程序。而这个程序只是车辆年审中的一个步骤,车主仍需要到交警部门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办理相关年审手续。且第6年,车辆需上线年检。
逾期未年审车辆将被扣
逾期未年审车辆不允许上路,上路属于非法驾驶,车辆会被扣留;同时,逾期未年审车辆上路被查,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法规,开具相应的处罚,扣3分,罚200元!
同时,车辆年审时,车主都必须先处理完交通违法记录,并缴纳罚款后才能接受车辆年审。
年检针对的是车,就是指每个车辆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相当于给车辆做体检,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年审针对的是车和人,不仅需要对车做安全检查,还要对车主的行驶证、驾照、保险做审查,车主还要处理好交通违法行为。
免检车辆必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
1、机动车为非运营车辆;
2、车辆核定载人数为6人及以下;
3、行驶证上注明的车型:轿车(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微型普通客车、微型越野客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小型专用客车;
4、注册登记日期必须在2010年9月1日后。
不同车辆的年审区别
1、非营运小型客车:前6年为每2年年审一次,从第7年起至第15年内为每1年年审一次,15年后为6个月年审一次。
2、非营运中、大型客车与货车:前10年每年年审1次,从第11年开始为6个月年审一次。
3、营运载客车辆:前5年每年年审1次,从第6年起为6个月年审一次。
年审日期如何计算
关于年审日期,车主可以从自己的行驶证副本上得知。比如行驶证副本上写着“检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那么年审日期即为检验有效期前三个月(含当月),即为2017年10月至12月。
车辆年审需要带什么
车辆年审时,驾驶人应该带上机动车行驶证、交强险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一般和交强险一起买的,在交强险保单上可以找到这项,找不到可以问下保险公司)、车主身份证。同时交警提醒,当你办理车辆年审时,可以直接办理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
其次检验车身外观,就是对保险杠、后视镜、下视镜、车窗玻璃、漆面等细节,一一检查。通常我们贴了膜的车窗就是在这个步骤被工作人员要求割出难看的图形,以保证后视镜的视野。
当中还包括对发动机舱、驾驶室、发动机运转状况、灯光信号及客车内部和车轮等的细查。最后就是核查各个项目都完成后就可以领取检查表。
而年审则是对车辆证明的审核,比如说是否有违章、是否过期未审等情况。 所以简单来说,年检其实是年审当中的一环。
不同车型年检有不同
过去,不同车型年检的时间都基本相同。不论五座还是七座或以上,都是每两年年审并过线检查。而在2014年4月29日颁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当中,明确表示非营运的。
6座以下车型,和行驶证注明的9种车型(微型轿车、小型轿车、中型轿车、大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小型专用客车、微型普通客车、微型越野客车),可以免检。
至于七座车型,则按照过去的每两年参加上线检测年审。需要记得的是,免检车型是前6年免检,第7年开始需要每年检测一次,15年以上车型需要每年检测两次。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有哪些版本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本规范,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弹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履行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职责。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五条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七条 汽车客运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汽车客运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实行“一岗双责”制,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八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吝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
第九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
“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第十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依法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发生安全事故和险情时,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应当严格落实。
第三章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第十三条 汽车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组织落实汽车客运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级以下汽车客运站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应当适应工作需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熟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对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动予以规范。
第十六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工作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20 小时以上培训。
第十七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核、上岗以及汽车客运站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倒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定期公告考核和奖惩情况。
第十九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第二十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应当不低于上年度汽车客运站客运代理费总额的0.5 % ,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等。
安全生产经费年度结余可以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安全生产经费不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一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推行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十二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为客运驾驶员和乘务员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临时休息场所。
第二十三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安全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并确保齐全有效。
第二十四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自然灾害、客运量突增、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危险品查堵制度,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
(一)制定危险品检查工作程序,规范危险品查堵工作;
(二)设立专门的危险品查堵岗位。在进站口等关键环节对进站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和托运行包进行安全检查,对查获的危险品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或者按规定处理;
(三)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一级汽车客运站应当配置行包安全检查设备;二级以下汽车客运站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安装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提高危险品查堵效率和质量。
第二十六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按照《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 (见附件)的要求,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并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检或漏检的车辆(因车辆结构原因需拆卸检查的除外)出站运行:
(一)指定专门的安全例检人员。安全例检人员应当熟悉客车结构、检验方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汽车客运站考核合格;
(二)设置专门的检查场地,配备汽车安全检验台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三)严格填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对符合要求的客车,安全例检人员应当填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加盖汽车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印章,并经签字后出具“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
“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24 小时内有效。汽车客运站调度部门在调度客车发班时,应当对其“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进行检查,确认完备有效后才准予报班。
第二十七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出站检查制度,对出站客车和驾驶员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客车和驾驶员出站运营。
对出站客车主要检查“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行驶证、《 道路运输证》 、客运标志牌和实载旅客人数等;对驾驶员主要检查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件等。
经出站检查符合要求的客车和驾驶员,汽车客运站出站检查人员应当在“出站登记表”上进行记录,并经受检客车驾驶员签字确认。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规则
第二十八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客运站内部监督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运营,向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报告安全隐患,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
汽车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应当积极采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预防措施和改进建议,并及时组织人员予以落实和整改。
第二十九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三十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报告,对安全生产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理,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充分发挥乘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作用。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对接到的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
汽车年检都检些什么内容啊
内容1、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匀美观,各主要总成是否更换,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
2、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气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
3、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行驶证、号牌、车辆档案所有登记是否与车况相符,有无变化,是否办理了审批和异动、变更手续;
4、号牌、行驶证及车上喷印的号牌放大字样有无损坏、涂改字迹不清等情况,是否需要更换;
5、大型汽车是否按照规定在车门两边用汉字仿宋体喷写单位名称或车辆所在地街道、乡、镇名称和驾驶室限坐人数;货车后栏板(包括挂车后栏板)外侧是否按规定喷写放大2~3倍的车号,个体或联营户的汽车。
门的两侧是否喷写有“个体”字样;字迹要求清晰,不得喷写单位代号或其它图案(特殊情况需经车管所批准)。
扩展资料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012年9月后的小车6年一检)审车时间为每年行驶本证注册日期到期前三个月,车辆年检时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年检
百度百科—车辆年审流程